淮哥儿

非著名写刀选手

[双花/平乐]住我隔壁的孙姓房客 中

※第三视角,第一人称。介意慎点。

  

04

在回到了昆明后的一个月,我们终于整装待发出门会见朋友了。

尽量回避关系不远不近的熟人是当代青年的生存法则之一,但这次不同,女朋友的闺蜜和我们关系够铁,很多话可以尽管敞开了讲,包括我那点在离开家乡的豪言中灰飞烟灭的脸皮也能捡起来,不必被人笑脸相迎再背后相讥。

我们出门得迟,踩着加急不要命似的催发电话飞驰到了一个地段清幽的老广场。闺蜜打头一个跳起来,使劲朝我们挥了挥手。

两个奔三的女人又叫又跳抱在一起,我下意识抹了把额头,旁边的一个男人对我笑了笑。

“她们这是挺久没见过了吧。”他问道,语气友善。

我看着这个男人。他戴着压得很低的鸭舌帽,扎着个小辫儿,T恤搭牛仔裤,四个手指插在口袋里,右耳上一枚闪烁的耳钉。

看起来是跟闺蜜一起来的,但绝不是一个存在于我们的朋友圈子里的人。

“我是她表弟。”他倒是看出我想问什么,主动伸出了手,“我叫张佳乐。”

我大脑停滞一瞬,下意识同他握了握手。放下手愣了几秒,我问:“佳乐浓汤宝的佳乐?”

“对。”张佳乐看着我点了点头,“牛肉汤底的。”

我看着他,他还看着我。跟被装了什么开关似的,他突然噗一声笑了。

“哎,认识我就直说啊,这样搞得我怪紧张的。”张佳乐声音又低了低,看来他在昆明街头被人发现的概率确实非一般高。怪不得闺蜜选了这鸟不拉屎的冷清购物广场。

“听说过听说过。”我算回了魂,脱口而出,“原来你就是孙……她表弟啊!”

“原来你就是孙哲平的张佳乐”硬被我拗回来,张佳乐没听清。恰逢闺蜜跟女朋友叙完,跳来一把勒住了她表弟脖子:“你们聊上啦!哎看看看,这就我表弟,跟你说过的,打游戏很厉害那个。”

合着您说的厉害就是职业选手级别啊?我他妈还以为小学生表弟打农药的那种厉害!

张佳乐一脸快嫌弃死:“大姐,搂搂抱抱像样吗?”

“臭小子,”他姐拍了下他脸,“一会儿不许提早回去抱着你那电脑听见没?”

“啊,啊。”张佳乐敷衍。我才注意到他眼底下淡淡的青黑,估计没休息好。

理解。队长嘛,队里上上下下要操心的,吃这碗饭估计都得这样儿。

这地方划属于老城区的购物中心,周末人也不多,来的大多是一些没搬迁的老街坊。女朋友和闺蜜打小在这片儿长大,逛起来万千回忆唏嘘不止,我跟张佳乐跟她俩后边闲得直打哈欠。别说,张佳乐这人表面上看不出来贫,其实还真能侃,我俩从豆花米线说到电子竞技如何影响昆明的旅游业,聊足两个小时,期间附带哈哈哈哈哈无数,直惹两个女人的白眼。

“快六点了。”张佳乐看了眼时间,捧着碗豌豆粉满脸生不如死。这时就体现出他是真正昆明人来了,豌豆粉上一层红通通辣椒,还吃得津津有味。

我注意到他手指在口袋里勾着什么东西,像在垫着玩儿。他注意到我的目光,拎出一个钥匙扣,手枪挂坠在他指尖上旋转一圈:“猎寻。我角色用的武器。”

这我还真不知道。我伸指掂了掂小手枪旁边挂着的一柄小剑:“这个呢?”

张佳乐顿了顿,把钥匙串塞回口袋里。

“别人的。”他说。

 

 

05

回去的时候我给孙哲平带了点夜宵。孙哲平刚从医院慢跑回来,外套下背心半湿,腹部勾出的线条看得我直想骂粗。

孙哲平打开袋子看了眼:“得,正好爱吃。谢了啊。”

他喜欢吃加辣的豌豆粉,这我倒是早看出来了。一北方大老爷们儿不爱吃辣,却稀罕豌豆粉,每回吃得面红耳赤红嘴唇,下次还点大辣。我猜百花俱乐部的人都这德性。

我说没事儿顺路的,顺势靠着他的门框,酝酿了一会儿说辞。

孙哲平以为我也吃,给我分了双竹签。我没接,终于打足腹稿,话提在嘴边。

“我今天看见张佳乐了。”孙哲平说。

一句话差点儿把我呛死。

孙哲平挺镇定,竹签一指窗外:“在对面公交站下车的。你们一块回来的吧?”

我吸一口气,对他拱拱手,毕恭毕敬:“高手。”

孙哲平乐了。他既然这么说,我也没什么再别扭的,和盘托出。末了八卦一句:“那他看见你没有?”

“没,我没让他看见。”孙哲平答得痛快,竹签一捞一大碗豌豆粉吃了个干净。

我似懂非懂。他擦了擦辣出来的鼻涕:“我过一段时间就搬走。别跟他说我租过你的房。”

“……说走就走?就因为看见了张佳乐?”我看着他。

孙哲平言简意赅:“转诊,去北京。”

 

 

06

我彻底看不懂孙哲平了。

一般人遭遇事业上毁灭性的失意,要么捶胸顿足状似疯魔,要么黯然魂伤销声匿迹。我想象中的孙哲平是第一种,新闻里的孙哲平是第二种。

面前活生生站的这个孙哲平是第三种。

我原以为他回到百花附近是放不下自己一手带起来的战队,或者还想见见拉不下面子光明正大拜访的老搭档。结果这人每天上网锻炼去医院,从不去对面百花俱乐部搅和,更不睹楼思人,就跟真是随便租的地方一样。俩月后轻松拍拍屁股,这就要走了。

什么预想中的情节都没有,任何应该有的桥段都没发生。孙哲平活像逍遥世外的老神仙。

我很有几分八卦的心,半夜被这事儿弄得抓心挠肺睡不着。点了根烟跑阳台上窝着,看白烟袅袅散进夜色中。

大学毕业我就带着女朋友去了广州,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拉扯起来一个小公司,拼下一亩三分地。但市场碾断我这样人的路,很简单。资金链断裂之后,再也没能补起来。

说立业就立业,说破产也就破产了。

我去时一贫如洗,回时惨况更甚,连身体里那点儿向上抻着的劲儿都没了。

人在极端丧气的时候真的能皱得像一块抹布。

我抬手捂住脸。

我从未同任何人说过,我强烈地羡慕孙哲平。

 

 

07

孙哲平说了要去北京,也没具体说是几时,又待了一多个月。我懒得催,反正房租照收,大爷照供,日子过得挺好。

张佳乐找上门来,倒是始料未及的一件事。

那会儿我正在孙哲平房里准备抄他水表,孙哲平穿着白背心沙滩裤在旁边嗒嗒打荣耀。我看一眼来电显示,再看一眼孙哲平,心中莫名来阵心虚。

掩耳盗铃似的,我走出阳台反掩上门,才接了电话。

张佳乐声音听着比上回见面时沉静很多,不知道是身处俱乐部就自动队长上身,还是累的。

他在电话里请我帮个忙:“我们青训营里有个玩狂剑的小孩儿,马上合同期就满了。说是之前上过一两年歌舞训练技校,算个特长,你看有没这方面的工作介绍?实习也行。”

舞台表演算是我的本行,这简单。我回屋去找纸笔记那小孩儿的电话。孙哲平还在打游戏,我费了老大工夫,才从他键盘底下找到张纸,顺手扶稳肩窝里的电话:“行,你让他直接来。”

电话里无端静了。没人说话。

我看了看屏幕,又“喂喂”好几声。张佳乐才重新接了话头:“好,今天下午我送他去。”

“你刚不说明天吗?”我纳闷。

张佳乐的声音里莫名现出一丝凝重来:“就今天。”

tac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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